辽宁省交通厅文件
辽交质安发〔2016〕91号
辽宁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大连、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港口与口岸局,绥中、昌图县交通主管部门,省公路局、港航局、高速局: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辽宁省交通厅
2016年3月2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大修、改造、加固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环境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存在的缺陷。
第四条 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结合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制定辽宁省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见附件1、附件2),监督指导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及相关职责,督促所承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 施工单位在承建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工程实际,参照《辽宁省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辽宁省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制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清单”),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布,并向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及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备案。要将工程项目清单纳入岗前教育培训,并在相应作业区域公示。
当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等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清单及时调整,并经审核重新备案。
第七条 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参照工程项目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治理台帐,台帐应在工程项目清单的基础上明确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限及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措施进行隐患消除,治理完成后,方可重新组织施工。同时由治理责任人签认并将治理台帐存档。
第八条 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交通(港口)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据职责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应措施。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辽宁省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
2.辽宁省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
附件1
辽宁省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
工程类别 |
施工环节 |
隐患编号 |
隐患内容 |
易引发事故类型 |
判定依据 |
工程管理 |
方案管理 |
GG-001 |
未按规定编制或未按程序审批危险性较大工程或新工艺、新工法的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未按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
坍塌等 |
JTG F90-3.0.2 |
辅助施工 |
工地建设 |
GF-001 |
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滑坡、塌方、泥石流、崩塌、落石、洪水、雪崩等危险区域 |
坍塌 |
JTG F90-3.0.8、4.1.1、4.1.2、4.1.3、4.4 |
GF-002 |
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等防火或临时用电未按规范实施 |
火灾 |
|||
围堰施工 |
GF-003 |
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施工围堰;未定期开展围堰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
坍塌、淹溺 |
JTG F90-(5.8.22、8.7); JTG/T F50-(12.2.1、12.2.2、 13.3.4、 13.3.8);77号文件 |
|
GF-004 |
碰撞、随意拆除、擅自削弱围堰内部支撑杆件或在其上堆放重物 |
||||
GF-005 |
土石围堰无防排水和防汛措施;钢围堰无防撞措施;侧壁随意驻泊施工船舶 |
||||
挂篮施工 |
GF-006 |
采用挂篮法施工未平衡浇筑;挂篮拼装后未预压、锚固不规范;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要求或恶劣天气移动挂篮 |
坍塌 |
JTG F90-8.11.4;JTG/T F50-16.5.1、16.5.4 |
工程类别 |
施工环节 |
隐患编号 |
隐患内容 |
易引发 事故类型 |
判定依据 |
通用作业 |
模板作业 |
GT-001 |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模板(包括翻模、爬(滑)模、移动模架等);各类模板使用的螺栓安装数量不足 |
坍塌 |
JTG F90-(5.2.13、5.2.14、8.9.4、8.9.5、8.11.2);JTG/T F50-(5.3、5.5) |
支架作业 |
GT-002 |
未处置支架基础;支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搭设、预压、验收 |
坍塌 |
JTG F90-(5.2.1~5.2.7);JTG/T F50-(5.4、5.5) |
|
GT-003 |
支架搭设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管材、构件 |
||||
特种设备 设施作业 |
GT-004 |
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 |
起重伤害 |
JTG F90-5.6.1、5.6.9、5.6.16、5.6.17 |
|
GT-005 |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拆除桥式、臂架式或缆索式等起重机械 |
||||
GT-006 |
使用吊车、塔吊等起重机械吊运人员 |
||||
路基工程 |
高边坡施工 |
GL-001 |
含岩堆、松散岩石或滑坡地段的高边坡开挖、排险、防护措施不足 |
坍塌 |
JTG F90-6.8.1、6.8.2 |
爆破施工 |
GL-002 |
未设置警戒区;爆破后未排险立即施工 |
爆炸 |
JTG F90-5.10 |
|
路面工程 |
道路维修施工 |
GL-003 |
边通行边施工,警示、防护措施不足 |
交通事故 |
省高速局发《辽宁省高速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交通封闭规范化作业操作规程》 |
桥梁工程 |
深基坑施工 |
GQ-001 |
深基坑施工防护措施不足 |
坍塌 |
JTG F90-8.8.4 |
钻孔灌注桩 |
GQ-001-01 |
警示、防护措施不足 |
人员溺亡 |
JTG F90-8.3.1 |
|
墩柱施工 |
GQ-002 |
桥墩(台)施工未搭设施工作业平台 |
坍塌 |
JTG F90-8.9.2 |
|
梁板施工 |
GQ-003 |
梁板安装未采取防倾覆措施 |
坍塌 |
JTG F90-8.11.3 |
|
GQ-003-01 |
梁板预制、张拉未采取防护措施 |
机械伤害 |
JTG F90-8.2.2 |
||
GQ-003-02 |
梁板存放未采取防倾覆措施 |
坍塌 |
JTG F90-8.11.3 |
||
拱桥施工 |
GQ-004 |
拱架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不规范;拱圈施工工序、工艺或材料不符合规范 |
坍塌 |
JTG F90-8.12.2;JTG/T F50-15.2.2、15.2.3、15.3 |
工程类别 |
施工环节 |
隐患编号 |
隐患内容 |
易引发事故类型 |
判定依据 |
隧道工程 |
瓦斯隧道施工 |
GS-009 |
工区任意位置瓦斯浓度达到限值;瓦斯检测与防爆设施不符合方案要求 |
瓦斯爆炸 |
JTG F90-(9.11.8,9.11.10);JTG F60-(16.6.6、16.6.7) |
衬砌施工 |
GS-009-01 |
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的二次衬砌未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Ⅳ级围岩大于90米,Ⅴ级及以上围岩大于70米 |
坍塌 |
JTG F90-9.6.1 |
|
洞内施工 |
GS-009-02 |
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或其它有害物质超过允许值 |
人员伤亡 |
JTG F90-9.9 |
|
防火防爆 |
GS-010 |
隧道内土工布、防水板等易燃材料存在火灾隐患 |
火灾,爆炸 |
JTG F90-9.1.17;104号文件 |
|
GS-011 |
隧道内存放、加工、销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非专用车辆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人药混装运输 |
||||
加固工程 |
桥梁加固施工 |
GJ-001 |
加固受力状态下的结构有削弱时,未采取限载或支架支撑措施 |
坍塌 |
JTG F90-11.3.3 |
隧道加固施工 |
GJ-002 |
隧道背后注浆施工,破坏二衬结构 |
坍塌 |
JTG F90-11.3.9 |
备注:1.JTG 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 F90-2015);
2.JTG/T F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3.JTG F6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 F60-2009);
4.JTG/T F60:《公路隧道施工技术细则》(JTG/T F60-2009);
5.77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桥梁工程双壁钢围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5〕77号);
6.104号文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交通运输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
附件2
辽宁省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清单
工程类别 |
施工环节 |
隐患编号 |
隐患内容 |
易引发事故类型 |
判定依据 |
工程管理 |
方案管理 |
SG—01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未按程序审核批准,未按方案施工 |
各类事故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JTS205-4.7.7 |
辅助施工 |
工地建设 |
SF—01 |
施工驻地及场站设置在易受山体滑坡、泥石流、或易受潮水、洪水侵袭和雷击的区域 |
山体滑坡、泥石流自然灾害 |
JTS205-4.1.2 |
SF—02 |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和作业区未分开设置或安全距离不足,易燃易爆物品仓库或其他危险品仓库的布置以及与相邻建筑物的距离不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
火灾、爆炸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19条;GB18265-6.1;JTS205-4.1.5、4.5.6 |
||
SF—03 |
生产生活区防火及用电安全措施存在严重缺陷,安全通道不畅 |
火灾、爆炸 |
JTS205-4.1.1 |
||
围堰施工 |
SF—04 |
未按设计或方案要求施工围堰,未定期开展监测监控,工况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采取措施 |
坍塌、淹溺 |
JTG F90-(5.8.22、8.7.3、8.7.4 、8.7.5);JTG/T F50-12.2.1、12.2.2、 13.3.4、 13.3.8;77号文件 |
|
SF—05 |
碰撞、随意拆除、擅自削弱钢围堰内部支撑杆件或在其上堆放重物 |
坍塌、淹溺 |
|||
SF—06 |
土石围堰无防排水和防汛措施;钢围堰无防撞措施,侧壁随意驻泊施工船舶 |
坍塌、船舶沉没 |
工程类别 |
施工环节 |
隐患编号 |
隐患内容 |
易引发事故类型 |
判定依据 |
通用作业 |
支架作业 |
ST—01 |
未处置支架基础,支架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搭设、预压、验收 |
坍塌 |
JTG F90-(5.2.1-5.2.7) JTG/T F50-(5.4、5.5) |
ST—02 |
支架搭设使用无产品合格证、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管材、构件 |
坍塌 |
JTG F90-(5.2.1-5.2.7) JTG/T F50-(5.4、5.5) |
||
模板作业 |
ST—03 |
未按规范或方案要求安装或拆除沉箱、胸墙、闸墙等处的模板 |
坍塌 |
JTS205-5.3.4.2;JTG F90-5.2.14 |
|
特种设备设施作业 |
ST—04 |
使用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 |
起重伤害 |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4条、第40条;JTS205-5.7.1 |
|
施工船舶作业 |
ST—05 |
运输船舶无配载图,超航区运输,上下船设施不安全稳固 |
船舶沉没、淹溺 |
JTS205-6.2.8、10.1.3、10.1.9 |
|
ST—06 |
工程船舶防台防汛防突风无应急预案,或救生设施、应急拖轮等配备不足 |
船舶沉没 |
JTS205-12.1.1.1、12.2.1、10.1.4 |
||
ST—07 |
工程船舶改造、船舶与陆用设备组合作业未按规定验算船舶稳定性和结构强度等 |
船舶沉没、淹溺 |
JTS205-4.7.3 |
||
ST—07-01 |
船舶密闭有限空间通风不畅 |
人员伤亡 |
JTS205-10.1.21 |
||
码头工程 |
水下爆夯 |
SM—01 |
爆破器材无公安机关核定的准用手续,无领用退库等台账资料 |
爆炸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37条;GB6722(5.2.4.3、5.3.1、6.3.1.1、10.1.4、14.3.2);JTS205-5.12.1 |
沉箱浮运 |
SM—02 |
沉箱浮运未验算浮游稳定性 |
沉箱沉没 |
JTS205-6.2.15、6.2.17 |
|
深基坑 施工 |
SM—03 |
深基坑无降(排)水方案或无施工监测措施 |
坍塌 |
JTS205-(8.5.1、8.1.5.1、8.1.3);JTG F90-8.8.4 |
|
SM—04 |
基坑周边1米范围内随意堆载、停放设备 |
坍塌 |
|||
航道整治、防波堤及护岸工程 |
铺排施工 |
SD—01 |
人员站立于正在溜放的软体排上方 |
淹溺 |
JTS205-5.10.4 |
备注:1.JTS205:《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2.GB18265:《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2000);
3.JTG F90:《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4.JTG/T F5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5.GB672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6.77号文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桥梁工程双壁钢围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5〕77号)。
抄送:交通运输部,厅建设处、安全处。
辽宁省交通厅办公室 2016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