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大陆华人的网站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文件
辽交工监公发〔2016〕72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
执业检查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市质安处(站、局)、公路处(局),绥中县质安处、公路处,昌图县公路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33号)和省交通厅《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辽交建发〔2010〕375号)要求,结合我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的实际情况,省质安局与省公路局联合制定了《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交通工程 辽宁省交通厅
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公路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
执业检查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完善我省施工企业执业评价体系,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今后全省普通公路全面开展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奠定基础,确保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通知》和省交通厅《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结合我省普通公路建设养护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是指我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包括养护资质)的企业在普通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 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根据所从事不同工程类别分别评价。工程类别分为:路基工程(含桥隧);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
第四条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行业施工资质(包括养护资质),并参与我省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各类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应参与检查评价。参与其他公路项目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 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分级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评价管理职责
第六条 bet365大陆华人的网站(以下简称“省质安局”)与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负责全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联合制定全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省质安局和省公路局分别负责指导市(扩权强县)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站、局(以下简称“市质监机构”)和市(扩权强县)公路管理处、局(以下简称“市公路管理部门”)的施工执业企业检查评价工作;
(三)由省质安局牵头会同省公路局负责省内承担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的施工执业企业检查评价结果的汇总、审定和发布。
第七条 市级(扩权强县)质监机构和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本办法确定的评定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国省干线公路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公路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将国省干线公路与县级公路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按照权值进行汇总,并由市级(扩权强县)质监机构牵头汇总评价结果报送省质安局和公路局;
(二)市质监机构和市公路管理部门分别负责指导县质监组织和县公路管理段、处、局(以下简称“县公路管理部门”)对县级公路的施工执业企业检查评价工作;
(三)将省质安局和公路局联合发布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结果运用到施工企业招投标和市场准入中。
第八条 县级质监机构和公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按本办法确定的评定标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承担县级公路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并由县质监组织牵头汇总评价结果报送市质监机构和公路管理部门;
(二)将省质安局和公路局联合发布的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结果运用到施工企业招投标和市场准入中。
第三章 评价依据、内容和等级划分
第九条 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的依据为:
(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的通报、决定、会议纪要和执法文书等正式书面资料;
(二)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在招投标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
(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四)司法机关作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
(五)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执业检查评价以单位主体为评价单元,由合同履约、质量安全和其他行为等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以100分作为评价基准分数。其计算方法见附件。
第十一条 公路施工执业检查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Z分别为:
AA级:100≥Z≥95分,执业好;
A级:95>Z≥85分,执业较好;
B级:85>Z≥75分,执业一般;
C级:75>Z≥60分,执业较差;
D级:Z<60分,执业差。
第四章 考核评价程序
第十二条 执业检查考核评价程序为:
(一)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国省干线主要由市级(扩权强县)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县级公路工程主要由县公路管理部门负责。采取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国省干线由市级(扩权强县)质监机构负责,县级公路工程主要由县质监组织负责。采取日常突击检查、专项、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三)各市施工企业执业检查初评工作。由市级(扩权强县)质监机构牵头会同公路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进行评价。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必须有1名项目办负责人和项目监督工程师参加。
(四)各县施工企业执业检查初评工作。由县质监组织牵头会同县公路管理部门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进行评价。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必须有1名项目办负责人和项目监督工程师参加。
(五)其他行为评价。涉及到省级及以上部门考核的,由省质安局和公路局有关部门负责评价;涉及市级部门考核评价的,由市质监机构和公路管理部门有关部门负责考评。对于其他行为扣分(加分),均在企业总得分中扣除(增加)。其他行为扣分累计超过25分(含25分)的施工企业,直接定为D级。
第十三条 县质监组织会同公路管理部门根据附表《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行为评价标准》,于当年11月25日前组织完成年度本行政区域县级公路施工企业执业的初评工作,并上报市质监机构和市公路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市(扩权强县)质监机构会同市公路管理部门根据附表《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行为评价标准》,于当年12月10日前组织完成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执业的初评工作,并上报省质安局和公路局。
第十五条 省质安局会同省公路局于当年12月底完成对各市(扩权强县)初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审定后,将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发送给各市(扩权强县)质监机构和公路管理部门,并在省质安局和公路局网上发布。
第五章 评价结果管理
第十六条 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工作实行动态评价制度。
(一)各评价单位在日常考核中,企业出现直接定为D级的不良行为,自省质安局和公路局联合认定之日起,企业在我省一年内执业检查评价等级为D级。对于被省质安局和公路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施工企业,评价为D级的时间不低于行政处罚期限。
(二)单项工程被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直接评为D级。
(三)评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评价结果到期后,按首次进入我省施工企业对待。
第十七条 在考核期内年度实体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合同金额低于300万元,不进行评价,评价等级延续现有等级。
第十八条 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其检查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合并的,按照检查评价等级较低企业的等级确定合并后企业。
第十九条 首次进入我省普通公路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对首次进入我省普通公路的施工企业(省交通厅未进行信用评价的),评价等级暂定为B级。
(二)对首次进入我省普通公路的施工企业且上年度省交通厅进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以省交通厅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三)初定企业执业检查等级的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自文件公布之日起)。
(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执业检查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评价直接定为D级。
(一)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二)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三)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四)将中标合同转让;
(五)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分包;
(六)发生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经质监机构鉴定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合格;
(八)因质量安全管理问题,被监管部门清除出场的施工企业。
(九)被司法机关认定有行贿、受贿行为,并构成犯罪。
第二十一条 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我省普通公路无检查评价结果的,其检查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延续1年后仍无检查评价结果的,按照首次进入对待,但不得高于其在我省原评价等级。
第六章 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二条 具有我省公路养护资质的施工企业,检查评价等级连续三年为AA级的可免养护资质复审。
第二十三条 企业执业检查等级被定为AA级的企业,在参与我省普通公路施工投标时:
(一)资格预审阶段,给予其信誉分满分;
(二)增加投标、中标机会,适当优惠投标保证金,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企业执业检查等级被定为A级的施工企业,在参与我省普通公路施工投标时:
(一)资格预审阶段,给予其信誉规定分的80%;
(二)增加投标、中标机会,适当优惠投标保证金,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 企业执业检查等级被评定为B级的施工企业,在参与我省普通公路施工投标时,资格预审阶段,给予其信誉规定分的60%。
第二十六条 企业执业检查等级被定为C级的施工企业,在参与我省普通公路施工投标时,资格预审阶段,给予其信誉规定分的20%。
第二十七条 企业执业检查等级被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参与我省普通公路施工投标时,资格预审阶段,给予信誉分为0分,降低投标、中标机会,具体实施办法由项目法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评价考核单位,应建立公路施工企业检查监管机制和评价管理台帐,完善日常检查考核档案,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执业检查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路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以及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三十条 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根据我省建设市场实际情况,由省质安局与公路局适时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由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评价制度并开展执业检查评价工作。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省质安局和省公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辽宁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办法(试行)》(辽交工监公发〔2014〕137号)废止。
附件:1.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具体评分计算方法
2.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标准
附件1
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具体评分计算方法
一、各市、县对从业施工企业年度执业检查评价
1.施工企业承担一个合同段执业评价得分Z1计算:
Z1=0.3Za+0.7Zb
其中:
Za:合同履约考核内容得分
Zb:质量安全考核内容得分
Zb=0.4K1+0.6K2
其中:Zb分别由质量安全考核得分K1和交工检测得分K2两部分组成;本年度未完工项目,质量安全考核内容得分Zb只记K1值。
2.施工企业在同一县境内承担多个县级公路工程合同段执业检查评价得分Z2计算:
Z2=∑(Z1i×Hi)/∑Hi
Z1i:施工企业承担单个合同段执业检查评价得分。
Hi:对应合同段的合同额。
i:为1、2、3……。
3.施工企业在同一市(扩权强县)境内承担多个国省干线公路合同段执业检查评价得分Z3计算:
Z3=∑(Z1i×Hi)/∑Hi
Z1i:施工企业承担单个合同段执业检查评价得分。
Hi:对应合同段的合同额。
i:为1、2、3……。
二、各市从业施工企业年度执业检查评价初评汇总
Z4=〔Z3×H3+∑(Z2 i×H2 i)〕/( H3 +∑H2i)
其中:Z4:为施工企业在市内年度从业的检查评价得分。
Z3:施工企业承担国省干线执业检查评价得分。
H3:施工企业承担国省干线的合同额。
Z2i:施工企业承担县级公路工程单个县区执业检查评价得分。
H2i:对应县区县级公路工程的合同额。
i:为1、2、3……。
三、全省从业施工企业年度执业检查评价汇总
Z5=∑(Z4i×H4i)/∑H4i
其中:Z5:为施工企业在省内年度从业的检查评价得分。
H4:对应市内国省干线和县级公路总合同额。
附件2
施工企业执业检查评价标准
评价 部分 |
评价 内容 |
规定分 |
违规 编号 |
评价扣分标准 |
合同履约部分(满分100,扣完为止。行为代号HTLY) |
驻地建设 |
10 |
HTLY-1-1 |
项目经理部建设。未按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经理部建设,场地、环境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机构设置不合理,扣3分/项。 |
HTLY-1-2 |
拌合站场区建设、作业队生活区、办公区建设符合合同要求。不符合,扣2分/处。 | |||
主要人员 |
20 |
HTLY-2-1 |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试验室主任均应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试验室主任未经审批,扣5分/更换1人次,其他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扣3分/更换1人次。经审批更换主要负责人,扣1分/人次;更换其他负责人,扣0.5分/人次。 | |
施工机械 |
20 |
HTLY-3-1 |
主要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主要机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2分/台;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扣1分。 | |
试验室 |
10 |
HTLY-4-1 |
试验室面积、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试验室面积未达到合同要求,扣3分;检测设备不足,扣1分/缺1台。 | |
分包管理 |
10 |
HTLY-5-1 |
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健全。未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扣5分。 | |
HTLY-5-2 |
严格执行国家、合同有关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违法分包,扣10分/次;对分包管理不力,以包代管,扣5分/次。 | |||
HTLY-5-3 |
按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款或劳务人员工资,扣5分/项次。 | |||
工程进度 |
10 |
HTLY-6-1 |
施工组织计划安排合理。施工工期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阶段性工期要求,扣5分。 | |
HTLY-6-2 |
工程进度按期完成。按合同要求阶段性工期,每拖延10天扣5分;生产组织不均衡,扣5分/次。 | |||
环境保护 |
10 |
HTLY-7-1 |
保护环境。发生破坏环境事件,扣5分/处;造成严重污染事故,扣10分。 | |
HTLY-7-2 |
保护耕地。发生乱占土地,扣5分/处。 | |||
资金管理 |
10 |
HTLY-8-1 |
挪用工程款,扣5分/次。 | |
HTLY-8-2 |
超前计量结算,扣5分/次。 | |||
质量安全部分(满分100,扣完为止。行为代号ZLAQ) |
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
10 |
ZLAQ-1-1 |
建立岗位责任制、工作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未建立,扣2分/项,内容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0.5分/项。 |
ZLAQ-1-2 |
建立独立运行的质量安全保证管理体系。没有自检体系框图,扣1分,有未上墙,扣0.5分,不能独立运行或未有效运行的,扣5分。 | |||
ZLAQ-1-3 |
自检人员数量不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扣2分/次。 | |||
ZLAQ-1-4 |
各类人员应符合上岗资格条件。项目经理、总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扣3分/人次,质检部长、试验室主任不符合,扣2分/人次,其他自检人员不符合,扣0.5分/人次。未经现场监督机构审查认可上岗,扣0.5分/人次。 | |||
ZLAQ-1-5 |
特殊技术工种的技术工人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否则,扣2分/每人次。 | |||
质量管理 |
20 |
ZLAQ-2-1 |
认真执行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复、标准试验未经审批、材料未经进场检验、试验段和首件未进行、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未批复情况下开工建设,扣5分/项次。 | |
ZLAQ-2-2 |
单项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施工工艺、工序、分项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通病质量措施。未制定,扣2分/次;不完善、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扣1分/项。无质量通病治理措施,扣3分,质量通病治理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 | |||
ZLAQ-2-3 |
施工工序、工艺流程框图内容符合质量控制要求。无施工作业工序、工艺流程框图,扣1分/项。 | |||
ZLAQ-2-4 |
实行施工图审查程序。对施工图设计存在明显失误或工程地质、水文等条件同设计有较大变化,未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仍按原设计施工,扣5分/项目。 | |||
ZLAQ-2-5 |
现场施工组织应有专人负责。没有专人负责,扣3分/次。 | |||
ZLAQ-2-6 |
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设计、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合同文件等规定的施工工艺、工序要求组织施工。发现违章施工,扣3分/次。 | |||
ZLAQ-2-7 |
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各道工序、分项工程应严格进行质量控制。发现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扣5分/项次。质量检验不及时,扣3分/次。不合格工序不处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扣10分/次。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论错误,扣5分/项。 | |||
ZLAQ-2-8 |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有施工技术和自检人员跟踪检查,现场填写施工和自检记录。施工现场施工自检人员漏岗,扣1分/次。未现场填写施工、自检记录,记录数据与工程实际符合性差,扣2分/次。原始记录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项次。 | |||
ZLAQ-2-9 |
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未履行变更设计程序,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或变更设计未经批准组织实施,扣5分/项。 | |||
ZLAQ-2-10 |
严格执行监理转序签字认可程序。未报验、未经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擅自转序施工,扣5分/项次。 | |||
ZLAQ-2-11 |
严格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处理,扣3分/项次。对交通主管部门和工程监督、建设、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书面要求整改未按时限及时处理或未按技术要求进行处理,扣5分/项次。 | |||
ZLAQ-2-12 |
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发生质量事故没有按规定时限报告,扣5分/次。瞒报质量事故或对质量事故现场未进行保护,扣10分/次。 | |||
安全管理 |
10 |
ZLAQ-3-1 |
未签订安全责任状与安全责任书的,扣3分。未实施日常安全教育制度与定期的安全培训的,扣3/分次。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3分/次;应急预案未进行演练的,扣1分。未建立安全台帐的,扣5分;安全台帐不健全的,扣1分/次。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未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记录的,扣3分/次;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记录描述不准确,不详实的,扣1分/次。挪用或占用安全管理经费的,扣5分;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不规范的,扣3分/次。安全档案未建立的,扣5分;有安全档案未归档的,扣2分/项;规定要求实施风险评估,未实行的,扣3分;规定要求实施“平安工地”考评,未考评的,扣3分。 | |
ZLAQ-3-2 |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扣1分/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扣2分/项;隐患未整改的,扣3分/项次。 | |||
ZLAQ-3-3 |
出现安全事故的,扣10分。 | |||
试验检测管理 |
10 |
ZLAQ-4-1 |
合同要求设立工地试验室而未设立的,扣5分;合同未要求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必须有专人负责,无专人负责的,扣3分。按合同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室环境、设备、人员资格能力等必须满足相应要求,不满足的,扣2分;不按要求时限整改的,此项为0分。 | |
ZLAQ-4-2 |
试验检测项目需经母体授权,且满足工程自检,试验项目齐全,频率满足要求。发现试验检测项目不全或频率不足的,扣0.5分/项;发现超出母体授权范围,开展试验的,此项为0分。 | |||
ZLAQ-4-3 |
分项开工前有试验段总结报告,并能按照情况进行总结,否则,扣3分/次。 | |||
ZLAQ-4-4 |
委托未经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归档的,扣0.5分/试验报告。在不具有试验检测资质等级的情况下,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应用到工程上的,扣1分/指标。委托不符合行业要求的机构开展试验检测的,此项为0分。 | |||
ZLAQ-4-5 |
试验检测结果应用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应用错误的,扣2分/次。 | |||
ZLAQ-4-6 |
检测人员应能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程和工作程序。未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试验操作的,扣1分/次;造成试验数据错误的,扣3分/次. | |||
ZLAQ-4-7 |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采取送检制度。要求送检而未送检的,扣1分/项次。未在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扣1分/种材料。送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扣2分/次。 | |||
ZLAQ-4-8 |
试验检测数据结果应真实准确。试验检测数据错误,标准试验结果与工程质量实际不符,扣3分/项次。出具虚假的试验检测数据结果或报告, 对不合格的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和实体工程等,出具合格的试验检测报告,扣10分/项次。 | |||
质量状况 |
20 |
ZLAQ-5-1 |
原材料一次抽检合格率每个指标100%不扣分,85%以下为0分,中间内插得分。本项以总分值除以抽检次数作为每次分值标准。单次分值标准除以指标数量为该指标计分标准。 | |
ZLAQ-5-2 |
实体一次抽检合格率每个指标100%不扣分,70%(关键指标90%)以下为0分,中间内插得分。本项以总分值除以抽检次数作为每次分值标准。单次分值标准除以指标数量为该指标计分标准。工程检查中抽检实体质量不合格,扣10分。 | |||
违规处罚 |
20 |
ZLAQ-6-1 |
施工单位被通报批评,扣3分/次;被停工整顿,扣5分/次;被经济处罚,扣5分/次。 | |
ZLAQ-6-2 |
有关责任人被警告,扣2分/人次;被通报批评,扣3分/人次;被清除出场,扣5分/人次。市场禁入的,扣8分/人次。 | |||
内业管理 |
10 |
ZLAQ-7-1 |
内业未按规定项目及工序进程详细记录,扣2分/次。内业录入不及时、不真实,不能如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扣0.5分/项次。 | |
ZLAQ-7-2 |
各类计划、申请、批复、文件等项目不齐全,管理手续不完备,扣1分/项次。记录签字手续不齐全,非本人签字,扣0.5分/项。 | |||
ZLAQ-7-3 |
检测记录不完整、不齐全,扣0.5分/项。报告表格不规范,不符合归档要求,扣2分/次。 | |||
ZLAQ-7-4 |
内业档案不整洁,不能做到分类管理,扣1分/次。 | |||
ZLAQ-7-5 |
因内业问题,受到市级以上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视情节,扣1-3分/次。 | |||
其他行为(行为代号QT) |
QT-1-1 |
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企业填报向社会公布的信息,存在虚假的,扣3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 ||
QT-1-2 |
检查评价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较高等级的,扣4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 |||
QT-1-3 |
恶意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被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或因拖欠问题造成群体事件或不良社会影响,扣5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 |||
QT-1-4 |
拒绝参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抢险任务,扣5分/次(在企业总分中扣除)。 | |||
QT-1-5 |
被设区的市级(扩权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的),扣3分/次(在本市从业企业评价总分扣除)。 | |||
QT-1-6 |
从业县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被设区的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警告的),扣3分/次(由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在本市从业县道工程企业总分扣除)。 | |||
QT-1-7 |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警告的),扣5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 |||
QT-1-8 |
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扣10分/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 |||
QT-1-9 |
主要施工人员被省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警告处罚,扣1分/人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0 |
从业县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施工人员被设区的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警告处罚,扣1分/人次(由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在本市从业县道工程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1 |
主要施工人员被省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通报批评处罚,扣2分/人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2 |
从业县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施工人员被设区的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批评处罚,扣2分/人次(由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在本市从业县道工程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3 |
主要施工人员被省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清除出场处罚,扣3分/人次(在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4 |
从业县级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施工人员被设区的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清除出场处罚,扣3分/人次(由市级质监机构、公路管理部门在本市从业县道工程企业总分扣除)。 | |||
QT-1-15 |
被设区的市级(扩权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通报表扬,增加1分/次(在本市从业企业评价总分增加)。 | |||
QT-1-16 |
被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有关单位通报表扬,增加3分/次(在企业总分增加)。 |
注:各评价内容扣分最多不超过规定分。
抄送:省交通厅,各市交通局(委),绥中县交通局、昌图县交通局。
bet365大陆华人的网站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