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交工监公发〔2016〕52号
质量安全督查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质安处(站、局),绥中县质安处,昌图县交通局:
为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实际,省质安局制定了《辽宁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转发至本辖区内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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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
辽宁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提高督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以及省交通厅《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施细则》、《辽宁省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交通行政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质监组织(以下简称质监机构)对在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实施督查活动。
第三条 质量安全督查,是各级交通行政部门和质监机构实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通过督查,了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状况及监管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督查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三)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第五条 质量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可由交通行政部门、质监机构、检测机构等有关部门人员和专家组成,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 督查工作应坚持严肃、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督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第二章 督查方式和内容
第七条 质量安全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突击检查,具体督查可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综合督查是指对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管情况、在建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状况的抽查。
主要抽查项目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主要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质量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等。
督查指标项、标准或要求等见附件1-3,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计分方法见附件4。
第九条 专项督查是根据工程特定环节、关键工序、重要部位质量与安全生产状况或突出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有针对性的检查,具体工作方式和程序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条 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由交通行政部门或质监机构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
第十一条 突击检查是为及时了解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动态,督促落实整改各类督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对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进行的随机检查。
突击检查由各级质监机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组织实施,监督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加强检查的突击性,做好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对存在问题的,需提出现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三章 督查要求
第十二条 省质监机构以突击检查为主,随机抽查在建农村公路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状况。市质监机构每年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各不少于1次。县质监组织每年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各不少于2次。市质监机构、县质监组织根据日常监督工作需要确定突击检查频次。
第十三条 市质监机构、县质监组织应根据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规模、质量与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工程建设任务计划,在年初编制年度质量与安全督查工作计划。
县质监组织农村公路督查计划应于每年3月25日前报市质监机构备案。市质监机构的年度督查计划应包含农村公路督查安排。
第十四条 市、县质监机构组织的综合、专项督查项目可根据工程类别、建设规模、工程进度等情况由督查组赴现场前随机确定,所确定的督查项目应覆盖县、乡、村各级农村公路。
第十五条 综合、专项督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介绍督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二)提问与解答;
(三)督查组随机确定抽检的工程部位;
(四)查阅资料、查看工地现场,抽检工程实体质量;
(五)督查组评议,对地区和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评价,对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原因进行分析;
(六)督查组反馈督查意见,形成督查通报。并将督查通报上报同级交通行政部门和上一级质监机构。
第十六条 督查项目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向督查组提交下列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施工平面布置(示意)图。图中应标注主体工程施工与监理合同段划分(里程桩号)及主要结构物、施工项目部、监理驻地、拌和场、试验室位置等;
(三)项目监督机构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主要问题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七条 质监机构应建立督查资料台帐,督查资料包括督查实施方案、现场督查记录、督查通报、关键指标原始抽检(检测)数据、抽检汇总表、督查评价表、问题整改落实资料和必要的声(影)像资料等,由专人负责汇总整理后存入监督工作档案。
第四章 督查结果处理
第十八条 督查组应及时向督查项目参建单位反馈督查意见,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发现影响主要结构安全的隐患或重大质量缺陷的,应视其影响建议该工序或单位工程或标段停工,由相关主管单位督促查明原因、予以整改,同时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后,质监机构应于7个工作日内印发督查通报。项目建设单位应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并书面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十条 督查组发现项目的建设、设计、监理或施工等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存在明显缺陷,或任一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督查指标项有2项及以上得分为0分的,可建议项目监督机构对该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对相应的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深入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并将相关单位的有关问题纳入信用评价。
第二十一条 督查组发现被抽查合同段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存在严重不规范或督查指标项有2项及以上得分为0分的,可建议该工序或作业区停工,并由相关主管单位对相应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深入检查,督促整改完善。
第二十二条 被抽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关键指标抽检不合格的,可建议该单位工程或合同段停工,并由建设单位组织查明原因、提出措施、督促整改,经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复工。同时,相关主管单位应追究有关单位与人员责任并纳入信用评价。
第二十三条 督查项目有2个及以上工序、作业区、单位工程或合同段停工整改的,督查组应建议该项目停工,全面整改,深入排查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完善管理机制和控制措施,经项目质监机构验收确认合格后复工。
第二十四条 对于督查发现标准规范使用有误、强制性标准未能执行、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安全存在重大隐患,或质量安全综合督查评分排名靠后的项目或参建单位,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五条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质监机构可签发《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现场纠正通知单》、《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当场处理决定书》等方式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现场纠正通知单》由监督执法人员现场签发,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出现违规行为或一般质量问题,但未构成工程停工整顿、返工、材料清除出场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
(二)存在一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七条 《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当场处理决定书》由督查组负责人现场签发,适用于下列情况:
(一)出现违规行为或较大质量问题,构成工程停工整顿、返工、材料清除出场及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
(二)存在较大施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八条 督查结果作为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或机构信用考核、评价和主要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责任认定、追究和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市、县交通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的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辽宁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督查表
2.农村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督查表
3.农村公路工程项目实体质量督查表
4.督查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计分方法
附件1
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督查表
参建 单位 |
督查 内容 (分值) |
序 号 |
督查 指标项 (分值) |
标准或要求 |
扣分标准 |
建设 单位 |
管理 体系 (15) |
1 |
目标 和制度 (5分) |
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合理,制度健全 |
未制定质量或安全管理目标扣5分;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不符合要求扣1~4分;未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扣5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扣1~5分,每有一项制度不完善扣1分。 |
2 |
机构 与职责 (10分) |
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
未建立质量或安全管理机构扣10分;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不合理扣2分/处;未制定质量或安全管理管理岗位职责扣10分;岗位职责不明确,没有责任落实到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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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 条件 (45分) |
3 |
基础 条件 (25分) |
质量监督手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已备案审查,已开展安全风险管理,编制应急预案 |
未提交质量监督申请扣25分;未进行安全生产备案的扣10分;未开展安全风险管理扣10分; 安全风险管理不完善扣2分/处;未编制应急预案扣10分,应急预案缺少或不完善每缺少一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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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同 管理 (20分) |
质量安全目标、保障条件和责任条款明确;工期按批复文件执行;工程款、监理费、安全生产费用、工程变更等管理要求明确、规范 |
合同中未明确相关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保障条件或是责任条款,每缺少一项扣2分;工期未按批复文件执行扣3分;工程款、监理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不规范或支付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扣2分;工程变更等管理不规范,每发生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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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效能 (20) |
5 |
质量 安全 管控 (20分) |
有效开展项目自查,掌握质量、安全状况,管理措施有效、针对性强 |
未制定项目自查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开展自查工作,每发生一次扣2分;未明确项目管理措施的扣10分;管理措施不完善,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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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与事故处理(20) |
6 |
问题 整改 (10分) |
对交通行政部门、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到位 |
未对交通行政部门、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要求组织整改扣10分;整改不到位或不及时扣3分/次。 |
|
7 |
隐患 与事故 处理 (10分) |
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关制度,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及时报告、组织处理并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
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未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关制度及时报告扣10分;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并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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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单位 |
勘察 设计 工作 质量 (100分) |
8 |
工作 质量 (50分) |
设计符合工程实际,无重大错、漏现象,无设计深度不足导致的补充勘察或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服务工作到位、高效 |
设计不符合工程实际,有重大错、漏现象,扣20分/项;因设计深度不足导致的补充勘察或重大设计变更,扣10分/项;设计服务工作不到位扣3分/次。 |
9 |
变更管理 (25分) |
设计变更合理,办理及时,程序规范 |
设计变更不合理,扣10分/项;设计变更办理不及时或程序不规范,扣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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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风险 预控 (25分) |
开展设计风险评估,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指导作用 |
未开展设计风险评估扣25分;设计风险评估不完善,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缺少指导作用,每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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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单位 |
机构 建设 (20分) |
11 |
主要人员 履约及责 任制落实 (10分) |
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从业登记。质量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人 |
现场主要监理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扣3分/人;其他监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或未按规定进行从业登记,扣2分/人;质量安全责任未逐级落实到人,扣1分/项。 |
12 |
试验室 建设 (10分) |
人员、设备、环境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相关要求,工作规范 |
试验室环境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或相关要求扣5分;试验室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或相关要求,扣2分/人;试验室人员工作不规范,扣1分/处;试验室设备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或相关要求,扣1分/处。 |
||
监理 工作 (80分) |
13 |
监理计划 和细则 (10分) |
监理计(规)划和细则、安全监理计划等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 |
未编制监理规划或安全监理计划,扣10分;缺少必要的监理细则,扣3分/项;监理规划或细则缺少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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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监理抽检 与验证 (20分) |
抽检、验证程序规范、频率符合要求,资料真实、完整、可靠,归档及时、规范 |
抽检频率不符合要求,扣5分/项;抽检、验证程序不规范扣2分/次;抽检、验证资料不真实完整,扣1分/处;抽检证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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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旁站巡视 (10分) |
按规定旁站和巡视,记录准确、详细、连续 |
未及时按规定旁站或巡视,扣2分/人;旁站、巡视记录不详细、不连续,扣2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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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监理指令 (20分) |
指令闭合,要求准确。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程序规范,审批及时 |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扣20分;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审批不严格,扣5分/项;审查、审批程序不规范或不及时扣2分/次;未适时发出监理指令或指令不闭合、指令要求不准确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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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隐蔽工程 交验及 中间 交验评定 (20分) |
验收及评定及时、规范,资料真实可信 |
验收及评定不及时规范扣4分/次;验收资料不真实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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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单位 |
机构 建设 (10) |
18 |
制度 与职责 (10分) |
管理制度完善,机构健全,现场主要人员符合投标(文件)承诺;质量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
未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扣2分/项,未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扣10分,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扣2分/处;现场主要人员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扣3分/人;质量安全责任不明确,未落实到人,扣2分/项。 |
施工 组织 (25) |
19 |
施工组织 设计 及专项 施工方案 (10分) |
符合工程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方案、计算资料齐全、校验审核程序规范 |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程序审查、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实际,缺少针对性或可操作性扣扣2分/处;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方案、计算资料不齐全不完善扣3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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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型 设备机 (5分) |
安全检验证书齐全、有效 |
安全检验证书不齐全或失效扣2分/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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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分包管理 (5分) |
审查严格,管理规范 |
未对分包单位严格审查、规范管理扣2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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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施工技术 交底 (5分) |
制度健全、内容明确,交到一线人员,记录详实 |
未建立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扣5分;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不健全、内容不明确未交到一线人员或记录不详实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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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管理 (25) |
23 |
基准测量 (5分) |
人员资格、设备检定符合要求,报告审核程序规范 |
人员资格、设备检定不符合要求,报告审核程序不规范扣5分。 |
24 |
原材料 及产品 (10分) |
原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齐全;自验规定健全,程序规范 |
未建立原材料及产品自验制度扣10分;原材料、产品出厂合格证不齐全扣2分/处;自验规定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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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施工自检 (10分) |
体系健全,管理规范,数据和报告客观、真实、完整 |
未建立施工自检体系扣10分,施工自检体系不健全或管理不规范扣2分/处;施工自检数据或报告不真实、不完整扣1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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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管理 (25) |
26 |
风险防控 (15分) |
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编制及时并按规定审查和实施。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平安工地建设等各项工作 |
未按规定开展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未有效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扣10分;未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扣10分;专项方案、应急预案未及时编制并按规定审查和实施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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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安全投入 (10分) |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规范,安全投入满足施工需要 |
安全专项费用使用不规范扣2分/处;安全投入不满足施工需要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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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安全 问题、隐患与事故处理(15) |
28 |
问题整改 (10分) |
对交通行政部门、质监机构、建设和监理单位检查(监理指令)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对照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
未对交通行政部门、质监机构、建设和监理单位检查(监理指令)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举一反三,未及时整改落实到位扣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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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隐患 与事故 处理 (5分) |
按照相关规定,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处理、整改和责任落实 |
未按照相关规定,对质量安全重大隐患或事故及时上报,未及时进行处理、未整改和责任落实扣5分。 |
注:1、督查采用扣分制,各抽查指标项可在规定分值内扣分。
2、各单位得分为100减去各抽查指标项的扣分值。
附件2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工艺及现场安全督查内容
单位 工程 |
分部 工程 |
督查指标项 |
督查内容 |
评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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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原则 |
扣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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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条件 |
场地建设 (50分) |
选址及场地布置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料场、拌合站符合要求;便桥、便道设置合理。安全标示齐全,危险品、消防、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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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机具 (50分) |
用电规范,安全标示、防护装置齐全。起重、升降等特种设备按规定检验或验收合格,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
人员无操作证上岗扣10分/人;设备机具不满足要求,扣15分/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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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基 工 程 |
挖方 (10分) |
挖方处无积水;换填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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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方 (20分) |
保证全幅填筑,分层厚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同类别填料不能混填;填挖结合部、鸡爪沟等特殊工程部位应按设计要求做特殊施工工艺处理。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分层厚度每大于规定值10%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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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边坡 施工 (30分) |
高边坡、滑坡体危石段设置风险源告知和警示牌,脚手架搭设正确、防护有效,避免立体交叉作业。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设置隔离措施,爆破施工、开挖或装运作业规范。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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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水 (10分) |
符合规范或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排水系统要通畅、位置准确。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如造成路基边坡冲刷严重的,本项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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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砌体 (10分) |
砌筑和勾缝砂浆饱满、勾缝平顺、密实牢固、无通缝。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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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物 回填 (10分) |
填筑范围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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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基处理 (10分) |
处理范围、填筑速率、沉降观测符合设计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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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面 工 程 |
沥 青 面 层 |
材料存放 (10分) |
场地硬化、覆盖、隔离应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每项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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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拌和 (10分) |
粉尘利用应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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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温度 (5分) |
出场、摊铺、碾压温度。 |
不符合要求每作业面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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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铺和碾压 速度(5分) |
现场控制有效,满足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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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5分) |
无明显轮迹、裂缝、推移、离析、油包等缺陷。 |
每处缺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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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间处理 (10分) |
表面无污染,粘层油撒布均匀。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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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 面 层 |
材料存放 (10分) |
场地硬化,无混堆;水泥存放符合防雨、防潮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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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筑施工 (15分) |
施工气候条件适宜,设备工作正常,混凝土和易性好,运送、摊铺及时,匀速、连续摊铺,振捣充分,结合面处理规范。 |
明显离析求每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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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缝、传 (拉)力杆 设置(10分) |
接缝平顺,填料饱满,传(拉)力杆位置准确、牢固。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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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 与切缝 (10分) |
养生及时、充分,养生方法规范。切缝及时,灌缝工艺规范。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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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材料存放 (5分) |
集料堆放、隔离符合要求;水泥等材料存放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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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5分) |
接茬平整,无坑洼、松散、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等缺陷。 |
每处缺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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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筑施工 (5分) |
机具设备充足,工作正常,生产能力匹配,摊铺规范,施工条件满足要求。压实厚度、含水量适宜,压实及时,压实功充足。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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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 (10分) |
养生及时,养生时间充足,养生方法规范。交通管制到位。 |
未养生本项计0分;交通管制措施不到位扣5分;养生不到位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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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间处理 (10分) |
表面无污染,透层油撒布均匀。 |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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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层 |
外观 (5分) |
无松散、轮迹、“弹簧”、明显离析或明显超粒径等缺陷。 |
每处缺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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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 (15分) |
施工区域交通管制,机具操作人员具有安全操作技能。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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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梁 工 程 |
安全防护 (10分) |
个人防护用品质量符合要求,防护用品使用规范。高空、水下等危险作业区域安全防护、救生措施和警示标志齐全,临边防护齐全并设置止落板和防落网。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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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及 脚手架 (10分) |
管材有出厂合格证,架体搭设规范,按规定预压、验收后使用。高大架体搭设和拆除有专项方案及防倾倒措施。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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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预制 (15分) |
钢筋加工安装规范;原材料及混合料质量符合要求;模板安装稳固、严密;保护层厚度控制方法得当;大型模板支撑体系有安装拆除专项方案及防倾倒措施。混凝土养生规范。预应力锚夹具、连接器符合规定;张拉及灌浆工艺规范,符合要求。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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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部结构 施工 (15分) |
基础施工作业位置安全,开挖、警示标志设置符合规定,回填及时。扩大基础、桩基础周边防护、孔内通风符合要求;深度5m以上基坑应按专项设计实施支护。基础、墩、台、盖梁等混凝土施工规范。桩基成孔记录完整,按规定检测桩身完整性。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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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部结构 施工 (15分) |
梁板安装平整,预留钢筋规整,横向联系可靠、砼密实,负弯矩区预应力施加有效。临边、临空按规定设置防护围栏及安全网。防水处理有效,砼铺装施工及养生规范。跨线桥下须防护。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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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梁板 (15分) |
原材料及混合料质量符合要求。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准确,施工、养生规范,按规定埋设预埋件。支架基础处理良好,支架经过预压。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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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桥施工 (10分) |
原材料及混合料质量符合要求。施工顺序及合拢温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工人操作、拱背填土及压实作业规范,拱架基础处理良好并按规范制作,落架科学。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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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 及伸缩 缝安装 (5分) |
支座、伸缩缝材质、规格满足规范或设计要求,经检验确认合格。支座垫石混凝土平整密实,支座定位准确,安装规范。伸缩缝安装牢固可靠,稳固混凝土密实且表面平整。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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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铺装 (5分) |
桥面钢筋网竖向定位准确,铰缝筋就位;浇筑前梁板顶无浮浆、无污染、保持湿润;表面平整、无浮浆。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3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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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 道 工 程 |
管理要求 (10分) |
设立门禁系统和值班制度。洞口排水系统完善。危险作业区域安全防护措施齐全,人员防护措施齐备;按规定设置逃生通道、通风设备、防坠设施、消防及通讯器材,用电和照明规范。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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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挖 (20) |
开挖方案合理,超前支护符合要求,监控量测及时有效。长大隧道和不良地质隧道应采用超前地质预报。严控超欠挖。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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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砌支护 (20) |
材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支护及时,锁脚锚杆等施工工艺规范,渗漏水处理得当,喷射混凝土外观质量好。 |
不满足要求扣3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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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拱施工 (10分) |
仰拱开挖到位,回填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封闭及时。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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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衬砌 (20分) |
与掌子面距离符合设计,材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防水板、止水条(带)按设计要求施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
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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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环境 (15分) |
通风、照明和防尘方案齐备,施工中相关条件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瓦斯隧道预防措施有效,瓦斯监测与预警、进洞前专项检查落实到位,采用防爆型机具、器材,现场消防设施齐备。 |
不满足要求扣5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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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工程 (5) |
电缆沟、检查井等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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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工 程 |
标志 |
反光膜 粘贴 (10分) |
反光膜粘贴牢固、平整。 |
粘贴不牢固,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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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安装 (10分) |
安装过程中不得损伤标志面板;安装位置、角度正确。 |
安装位置、角度不正确,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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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线 |
标线喷涂 (10分) |
标线喷涂或安装前路面清洁;底漆刷涂均匀;标线表面无网状和断裂裂缝;厚度满足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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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撞 护栏 |
立柱 (10分) |
立柱打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立柱顶部适当保护,无变形、开裂;埋入式立柱砼基座尺寸符合要求。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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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栏板 (10分) |
护栏板外观质量合格,镀(涂)层厚度符合要求;护栏安装牢固、顺直。 |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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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充墙 砌体 (10分) |
必须错缝搭砌,拉结筋位置留置正确。 |
不满足要求,每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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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 |
钢筋焊接 工程(20分) |
焊缝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裂纹。 |
不满足要求,每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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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 工程(20分) |
施工缝的留置与处理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混凝土浇筑密实、平整。 |
不满足要求,每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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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施工工艺评分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表中未列出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质监机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
附件3
农村公路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内容
单位 工程 |
分部工程 |
实测指标项 |
标准和评价方法 |
评分 |
路 基 工 程 |
土石方 |
压实度* |
按检评标准规定值减2个百分点为不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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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床弯沉* |
连续检测时: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为0分;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随机检测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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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 |
厚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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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 面 工 程 |
面层 |
沥青层压实度* |
按单点值大(等)于试验室标准密度的95%(SMA为98%)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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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路面弯沉值* |
连续检测时:弯沉代表值大于设计值时为不合格,本项目评分为0分;弯沉代表值小于设计值时,按照单点大于L+2S为不合格,计算总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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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面层强度* |
采用钻芯法检测劈裂强度,大(等)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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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
按单点总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5%,上面层厚度大(等)于设计值的90%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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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 |
厚度* |
按照单点厚度大(等)于设计值-15mm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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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 |
钻取芯样,芯样完整(芯样长度不小于设计长度的85%,芯样直径不小于150mm)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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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 梁 工 程 |
上、下部结构 |
砼强度* |
采用超声回弹法,强度推定值大于设计强度且小于设计强度的1.5倍时为合格,计算合格率。也可利用标养试件统计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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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保护层厚度* |
采用电磁方法(钻芯)检测,按统计方法评定,特征值与设计值的比值应为0.9-1.3,不超出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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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位置 |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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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几何尺寸 |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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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应力管道布置 |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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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座位置* |
中心偏位(梁为5mm,板为10mm),纵向高程(-5mm,+8mm),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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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面砼铺装平整度* |
用三米直尺测3处,每处3尺,最大间隙h:允许偏差5mm。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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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缝宽度 |
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有关标准评价,如有超出本项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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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 道 工 程 |
开挖 |
超欠挖 |
按检评标准的允许偏差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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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砌支护 |
砼强度* |
同桥梁工程的“砼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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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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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间距* |
按实测值不大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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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支撑安装间距* |
按检验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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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杆抗拔力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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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网网格间距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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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净空 |
不小于设计,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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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射混凝土喷层厚度、空洞 |
实测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发现1处空洞本项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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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水 |
防水板焊接或粘接缝宽*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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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砌 |
砼强度* |
推定值大于设计为合格,每模为一评价单元,计算评价单元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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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度 |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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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砌钢筋主筋间距* |
按检评标准的规定值评价,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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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路面 |
混凝土整平层或基层厚度 |
按单点值不小于设计值为合格,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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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通 安 全 设 施 |
标志板 |
立柱竖直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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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空*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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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何尺寸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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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线 |
厚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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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光标线逆发射系数*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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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栏 |
波形板厚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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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柱壁厚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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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梁中心高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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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护栏强度*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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砼护栏断面尺寸 |
计算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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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材 料 |
钢材(力学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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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凝结时间、安定性、胶砂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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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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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低温延度、弹性恢复、改性剂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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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填料(CBR、土的液塑限,最大粒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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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料(针片状、压碎值、含泥量、筛分、砂当量,路面增加粘附性、酸碱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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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结合料(级配、灰剂量、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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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合料(沥青用量、矿料级配、稳定度、流值、动稳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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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混凝土(水灰比、塌落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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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支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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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缩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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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板、止水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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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纹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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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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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受检合同段每项实测指标的实测点(组)数应不少于3点(组)且满足评价需要。
2、各实测项目以其实测合格率乘以100为该项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标有*的实测项目为必查项,按表中评价方法评价。
3、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得分以实测项目评分的平均值计。
4、督查专家可根据工程情况随机指定或增加抽检原材料种类及实测指标项。
附件4
督查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督查计分方法
1、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督查评分M:
M=0.2×A+0.1×(B1+B2+…+Bn)/n+0.25×(C1+C2+…+Cn)/n+0.45×(C1+C2+…+Cn)/n
其中:A、B、C、D分别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评分,n为督查的相应合同段数量。
2、项目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督查评分T:
T=100×(t1/T1+t2/T2+…+tn/Tn)/n
其中:tn为督查合同段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所抽查内容的得分;Tn为督查合同段施工工艺和现场安全所抽查内容的应得分值。
3、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督查评分Q:
采用被抽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督查得分的加权平均值计。即:
其中:L n为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得分,按实体质量督查内容中各抽查指标项得分的平均值计算;fn为合同段的合同额。
4、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综合评分P (满分100分):
P=(M+T+Q)/3
bet365大陆华人的网站办公室 2016年4月6日印发